近日,15届11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广州市将全天禁止黑烟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。
《通告》表示,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》(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令2020年第1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广州市实际,市政府决定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。

近日,15届11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广州市将全天禁止黑烟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。
《通告》表示,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》(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令2020年第1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广州市实际,市政府决定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。
